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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、药物] 37.肉桂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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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970-1-1 08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[二、药物] 37.肉桂解

肉桂∶味辛而甘,气香而窜,性大热纯阳。为其为树身近下之皮,故性能下达,暖丹田,壮元阳,补相火。其色紫赤,又善补助君火,温通血脉,治周身血脉因寒而痹,故治关节腰肢疼痛及疮家白疽。木得桂则枯,且又味辛属金,故善平肝木,治肝气横恣多怒,若肝有热者,可以龙胆草、芍药诸药佐之。《神农本草经》谓其为诸药之先聘通使,盖因其香窜之气内而脏腑筋骨,外而经络腠理,倏忽之间莫不周遍,故诸药不能透达之处,有肉桂引之,则莫不透达也。

按∶

附子、肉桂,皆气味辛热,能补助元阳,然至元阳将绝,或浮越脱陷之时,则宜用附子而不宜用肉桂。诚以附子但味浓,肉桂则气味俱浓,补益之中实兼有走散之力,非救危抉颠之大药,观仲景《伤寒论》少阴诸方,用附子而不用肉桂可知也。肉桂气味俱浓,最忌久煎。而坊间又多捣为细末,数沸之后,药力即减,况煎至数十沸乎。至于石膏气味俱淡,且系石质,非捣细煎之,则药力不出,而坊间又多不为捣细。是以愚用石膏,必捣为细末然后煎之。若用肉桂,但去其粗皮,而以整块入煎。至药之类肉桂、类石膏者,可以肉桂、石膏为例矣。肉桂味辣而兼甜,以甜胜于辣者为佳,辣胜于甜者次之。然约皆从生旺树上取下之皮,故均含有油性,皆可入药,至其薄浓不必计也。若其味不但不甚甜,且不甚辣,又兼甚干枯者,是系枯树之皮,不可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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