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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一] <目录>卷一<篇名>治卒得鬼击方第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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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970-1-1 08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<目录>卷一<篇名>治卒得鬼击方第四

属性:鬼击之病,得之无渐卒着,如人力刺状,胸胁腹内,绞急切痛,不可抑按,或即吐血,
或鼻中出血,或下血,一名鬼排。治之方。
灸鼻下人中一壮,立愈。不瘥,可加数壮。
又方 升麻、独活、牡桂,分等。末,酒服方寸匕,立愈。
又方 灸脐下一寸,二壮。
又方 灸脐上一寸,七壮,及两踵白肉际,取瘥。
又方 熟艾如鸭子大,三枚。水五升,煮取二升,顿服之。
又方 盐一升,水二升。和搅饮之,并以冷水 之。勿令即得吐,须臾吐,即瘥。
又方 以粉一撮,着水中搅。饮之。
又方 以淳酒吹纳两鼻中。
又方 断白犬一头,取热犬血一升。饮之。
又方 割鸡冠血以沥口中,令一咽,仍破此鸡以 心下,冷乃弃之于道边。得乌鸡弥佳

妙。
又方 牛子屎一升。酒三升,煮服之。大牛亦可用之。
又方 刀鞘三寸。烧末,水饮之。
又方 烧鼠屎末服,如黍米不能饮之,以少水和纳口中。
又有诸丸散,并在备急药条中。今巫实见人忽有被鬼神所摆拂者,或犯其行伍,或遇相
触突,或身神散弱,或愆负所贻,轻者因而获兔,重者多见死亡,犹如燕简辈事,非为虚也
,必应死,亦不可,要自不得不救尔。
附方
《古今录验》疗妖魅猫鬼病患不肯言鬼方。鹿角屑捣散,以水服方寸匕,即言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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