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9|回复: 0

[附∶指南总论/上卷] <篇名>论服饵法

[复制链接]

7万

主题

80

回帖

7万

积分

管理员

积分
78277
发表于 1970-1-1 08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<篇名>论服饵法

内容:夫药有君臣佐使,人有强弱虚实,服饵之法,轻重不同,少长殊途,强羸各异,或宜补
宜泻,或可汤可丸,加减不失其宜,药病相投必愈。若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而后服药。病
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药而后食。病在四肢、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。病在骨髓者,宜饱满而
在夜。凡药势与食气不欲相逢,食气消即进药,药气散而进食。如此消息,即得五脏安和,
非但药性之多方,其节适早晚,复须调理,今所云先食、后食,盖此义也。
凡服汤,欲得稍热服之,则易消下。若冷,则呕吐不下。若太热,则伤人咽喉,务在用
意。汤必须澄清,若浊,则令人心闷不解。中间相去如步行十里久,即再服,若太促者,前
汤未消,后汤来冲,必当吐逆。仍问病者腹中药消散否,乃更进服。
凡服丸药补者,皆如梧桐子大,以二十丸为始,从一服渐加至四十丸为限,过多亦损人
。云一日再服者,欲得引日多时不阙,药力渐积,熏蒸五脏,弥久为佳,不须顿服为善,徒
饵名药,获益甚少也。
凡服浸酒药,欲得使酒气相接,无得断绝,断绝则不得药力,多少皆随性饮之,以知为
度。不可令大醉至吐,大损人也。
凡服毒药治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而止,不去倍之,不去十之,取去为度。今药中单行
一、两种有毒之药,只如巴豆、甘遂之辈,不可令至尽剂尔。如经所说∶一味一毒服一丸如
细麻,二味一毒服二丸如大麻,三味一毒服三丸如胡豆,四味一毒服四丸如小豆,五味一毒
服五丸如大豆,六味一毒服六丸如梧桐子。以数为丸,而毒中又有轻重,只如野狼毒、钩吻,
岂同附子、芫花之辈耶!凡此之类,皆须量用也。
凡饵汤药后,其粥食、肉菜皆须大熟,大熟则易消,与药相宜。若生,则难消,复损药
力,仍须少食菜,于药为佳。亦少进盐、醋乃善。亦不得苦心用力,及于喜怒。是以疗病用
药力为首,若在食治,将息得力,太半于药。所以病者务在将息,摄养之至,可以长生,岂
止愈病而已哉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中医入门秘籍数据库中心 ( 桂ICP备2023004048号 )

GMT+8, 2024-11-25 05:41 , Processed in 0.166533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