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性总义
参考本草备要(清·汪切庵)一、五味之义-凡药酸属木入肝,苦属火入心,甘属土入脾,辛属金入肺,咸属水入肾。
二、五色之义-青属木入肝,赤属火入心,黄属土入脾,白属金入肺,黑属水入肾。
三、五味之用-凡药酸者能涩能收,苦者能泻能燥能坚,甘者能补能和能缓,辛者能散能润能横行,咸者能下能软坚,淡者能利窍能渗泄。
四、阴阳之义-寒热温凉是气也,酸苦甘辛咸是味也,气为阳味为阴,其气厚者为阳中之阳,薄者阳中之阴也。味厚者阴中之阴,薄者阴中之阳,气薄主发泄散表,厚则发热与温,味厚则泄降,薄则通窍,利渗湿,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,咸味涌泄为阴,淡味渗泄为阳,轻清升浮为阳,重浊沉降为阴,阳气出上窍,阴味出下窍,清阳发肌理。浊阴走五脏。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。
五、药之相从-凡药清虚者浮而升,重实者沉而降,味薄者升而生如春季,气薄者降而收象秋季。气厚者浮而长象夏天,味厚者沉而藏象冬天,味平者化而成象长夏,气厚味薄者浮而升,味厚气薄者沉而降,气味俱厚者能浮能沉,气味俱薄者可升可降,酸咸无升,辛甘无降,寒无浮,热无沉,此升降浮沉之义也,凡药根在土中者,半身以上则上升,半身以下则下降,药为枝者达四肢,为皮者达皮肤。为心为干者内行脏腑,质轻者上入心肺,重者下入肝肾,中空者发表,内实者攻里,枯燥者入气分,润泽者入血分,此上下内外之相从也。
六、药色之入经脉-
凡药色青,味酸,气臊,性属木,皆入足厥阴肝,足少阳胆经。
色赤味苦,气焦,性属火者,皆入手少阴心,手太阳小肠经。
色黄味甘,气香性属土者,皆入足太阴脾,足阳明胃经。
色白味辛,气腥,性属金者,皆入手太阴肺,手阳明大肠经。
色黑味咸,气腐性属水者,皆入足少阴肾,足太阳膀胱经。
十二经中唯手厥阴心包,手少阳三焦经无所主,其经通于足厥阴少阳,而厥阴主血,诸药入肝经血分者,并入心包,少阳主气。诸药入胆经气分者并入三焦,命门相火,散行于胆三焦心包,故入命门者并入三焦,此诸药入诸经之分布也。药有相需者,同类而不可离者。相使者,我之佐使也。相恶者,夺我之能也。相畏者,受彼之制也,相反者。两不相合也。相杀者,制彼之毒也,此异同之义也。
七、五脏补泻之义-
肝苦急,急食甘而缓之;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,以辛补之,以酸泻之。
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;心欲软,急食咸以软之,以咸补之,以甘泻之。
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;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以甘补之,以苦泻之。
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泻之;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,以酸补之,以辛泻之。
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;肾欲坚,急食苦以坚之,以苦补之,以咸泻之,此是其义也。
八、六淫主治-
风淫于内,治以辛凉,佐以苦甘,以甘缓之,以辛散之。
热淫于内,治以咸寒,佐以甘苦,以酸收之,以苦发之。
湿淫于内,治以苦热,佐以酸淡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。
火淫于内,治以咸冷,佐以苦辛,以酸收之,以苦发之。
燥淫于内,治以苦温,佐以甘辛,以苦下之。
寒淫于内,治以甘热,佐以苦辛,以咸泻之,以辛润之,以苦坚之。
此六淫主治,各有所宜,故药性须明,而施用贵审也。
九、五行相生-人之五藏应五行,子母相生,经曰:虚则补其母,实则泻其子。又曰:子能令母实,母能令子虚,如肾为肝母,心为肝子,故入肝者并入肾与心。肝为心母,脾为心子,故入心者并入肝与脾。心为脾母,肺为脾子,故入脾者并入心与肺。脾为肺母,肾为肺子,故入肺者并入脾与肾。肺为肾母,肝为肾子,故入肾者并入肺与肝。此五行相生子母相应之义也。
十、五行相克-酸伤筋,辛胜酸;苦伤气,咸胜苦;甘伤肉,酸胜甘;辛伤皮毛,苦胜辛;咸伤血,甘胜咸。因为酸主收敛,敛则筋缩,苦能泻气,辛能疏散肌理,咸能渗泄。
十一、五病所禁-
酸走筋,故筋病勿多食酸,筋得酸则拘急,收引益盛。
苦走骨,故骨病勿多食苦,骨得苦则阴益盛,令人重而难举。
甘走肉,肉痛勿多食甘,肉病得甘则壅气,臃肿益甚。
辛走气,气病勿多食辛,气得辛则散,而益虚。
咸走血,血病勿多食咸,血得咸则凝涩,而口渴也。
十二、五味所伤-
多食咸,则脉凝泣而变色。多食苦,则皮槁而毛拔。多食辛,则筋急而爪枯。多食酸,则肉消皮厚而唇开。多食甘,则骨痛而发落。
药之为物,各有其形性气质,其入诸经,有因形相类者,有因性相从者,有因气相求者,有因质相同者,自然之理,可以以意得也。
药有以形名者,人参狗脊之类是也,有以色名者,黄连黑参之类是也,有以气名者,稀签香薷之类是也,有以味名者,甘草苦参之类是也,有以质名者,石膏石脂归身归尾之类是也,有以时名者,夏枯款冬之类是也,有以能名者,何首乌骨碎补之类是也。
凡药火制四,煨炙炒煅也。水制三,浸泡洗也,水火共制二,蒸煮也,酒制升提,姜制温散。入盐走肾而软坚。用醋注肝而收敛。童便制,除劣性而降下,米泔制,去燥性而和中,乳制润枯生血,蜜制甘缓益元。陈壁土制,藉土气以补中州。面裹曲制,抑酷性勿伤上膈。黑豆甘草汤渍,并解毒致平和,羊酥猪脂涂烧,咸渗骨容易脆断,去穰者免胀,去心者除烦,此制治各有所宜也。
一药之为用,或地道不真,则美恶迥别,或市肆饰伪,则气味全乖,或收采非时,则良楛异质,或头尾误用,则呼应不灵,或制治不精,则功力大减,用者不察,顾归咎于药之罔功,譬之兵不精炼,思以荡寇克敌,适以覆众舆尸也,治疗之家,其可忽诸。
千金云:凡药须治择熬泡毕,然后秤用,不得生秤,湿润药先皆增分两,燥乃秤之。
页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