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min 发表于 1970-1-1 08:00:00

孙思邈 房中补益论

孙思邈《房中补益》论
《千金要方·房中补益》

一、房中之术,闭固为谨

论曰:人生四十以下,多有放恣;四十以上,即顿觉气力一时衰退。衰退既至,众病蜂起,久而不治,遂至不救。所以彭祖曰:以人疗人,真得其真。故年至四十,须识房中之述。

夫房中之术,其道甚近,而人莫能行。其法一夜御十人,闭固为谨。此房中之术,毕矣。“兼之药饵,四时勿绝,则气力百倍,而智慧日新。然此方之作也。”非欲务于淫佚,苟求快意;务存节欲,以广养生也。非苟欲强身,以行女色,以纵情意,在补益以遣疾也。此房中之微旨也。

是以人年四十以下即服房中之药者,皆所以速祸。慎之慎之!故年未满四十者,不足与论房中之事。欲心未止,兼饵补药,倍力耗丧。不过半年,精髓枯竭,惟向死近,少年极须慎之!人年四十已上,常固精养气而不耗,可以不老。又饵云母,足以愈疾延年。人年四十已上,勿服泻药,常饵补药,大佳。

二、择女

昔黄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,而俗人以一女伐命,知与不知,岂不远矣?其知道者,御女苦不多耳。

凡妇人不必须有颜色妍丽,但得少年未经生乳,多肌肉,益也。若足财力,选取细发,目睛黑白分明,体柔骨软,肌肤细滑,言语声音和调,四肢骨节皆欲足肉,而骨不大,其阴及腋皆不欲有毫,有毫当软细,不可极于相者;但蓬头垢面,槌项结喉,雄声大口,高鼻麦齿,目睛浑浊,口颌有毫,骨节高大,发黄少肉,阴(隐)毫多而且强,又生逆毫,与之交会,皆贼命损寿也。

凡御女之道,不欲令气未感动、阳气微弱即以交合。必须先徐徐嬉戏,使神和意感,良久乃可令得阴气。阴气推之,须臾自强,所谓“弱而内迎,坚急出之”,进退欲今疏迟,情动而止,不可高自投掷,颠倒五脏,伤绝精脉,生致百病。但数交而慎密者,诸病皆愈,年寿日益,去仙不远矣,不必九一三五之数也,能百接而不施泻者,长生矣。若御女多者,可采气。采气之道,但深接勿动,便良久气上面热,以口相当,引取女气而吞之。可疏进退,意动便止,缓息暝(眠)目,偃卧道引,身体更强。可复御他女也。数数易女,则得益多。

人常御一女,阴气转弱,为益亦少。阳道法火,阴道法水;水能制火,阴亦消阳。久用不止,阴气愈阳,阳则转损,所得不补所失。但得御十二女,而不复施泻者,令人不老,有美色。若御九十女而自固者,年万岁也。

凡精少则病,精尽则死,不可不思!不要不慎!数交而一泻,精气随长,不能使人虚也。若不数交,交而即泻,则不得益;泻之,精气自然生长,但迟微,不如数交接不泻之速也。

三、交接之道

凡人习交合之时,常以鼻多内气,口微吐气,自然益矣。交会毕,蒸热,是得气也。以菖蒲末三分、白梁粉传磨令燥,既使强盛,又湿疮不生也。

凡欲施泻者,当闭口张目,闭气握固。两手左右上下,缩鼻取气,又缩下部,及吸腹,小偃脊背,急以左手中两指抑屏翳穴,长吐气,并琢齿千遍,则精上补脑,使人长生。若精妄出,则损神也。

《仙经》曰:令人长生不老,先与女戏,饮玉浆。玉浆,口中津也。使男女感动,以左手握持,思在丹田,中有赤气,内黄外白,变为日月,徘徊丹田中,俱入泥垣,两半合成一。因闭气深内,勿出入,但上下徐徐咽气,情动欲出,急退之。此非上士、有智者,不能行也。

其丹田,在脐下三寸;泥垣者,在头中,对两目直入。内思作日月,想合径三寸许,两半放形而一,谓日月相㩉者也。虽出入,仍思念所作者勿废,佳也。  

四、摄生之道

又曰:男女俱仙之道,深内勿动精,思脐中赤色,大如鸡子形,乃徐徐出入,情动乃退。一日一夕,可数十为定。令人益寿。男女各息,意其存思之,可猛念之。

御女之法,能一月再泄,一岁二十四泄,皆得二百岁,有颜色,无疾病。若加以药,则可长生也。人年二十者,四日一泄;三十者,八日一泄;四十者,十六日一泄;五十者,二十日一泄:六十者,闭精勿泄,若体力犹壮者,一月一泄。

凡人气力,自有盛而过人者。亦不可抑忍,久而不泄,致生痈疽。若年过六十,而有数旬不得交合,意中平平者,自可闭固也。

昔贞观初,有一野老,年七十余,诣余云:“数日来阳气益盛,思与家妪昼寝,春事皆成,未知垂老有此。为善恶耶?”余答之曰:“是大不祥。子独不闻膏火乎?夫膏火之将竭也,必先暗而后明,明止则灭。今足下年迈桑榆,久当闭精息欲,兹忽春情猛发,岂非反常耶?”窃谓足下忧之,子其勉欤!后四旬发病而死。此不慎之效也。

如斯之辈非一,且疏一人,以勖将来耳。  

所以善摄生者,凡觉阳事辄盛,必谨而抑之,不可纵心竭意,以自贼也。若一度制得,则一度火灭,一度增油。若不能制,纵情施泻,即是膏火将灭,更去其油。可不深自防所患?人年少时不知道,知道亦不能信行之。至老乃知道,便已晚矣,病难养也。晚而自保,犹得延年益寿。若年少壮而能行道者,得仙速矣。

五、欲有所避

御女之法:交会者,当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、大风大雨大雾、大寒大暑、雷电霹雳、天地晦冥、日月薄蚀、虹霓地动。若御女,则损人神,不吉;损男百倍,令女得病,有子必颠痴顽愚,喑痖聋聩,挛跛盲眇,多病短寿,不孝不仁。又避日月星辰、火光之下,神庙佛寺之中,井灶圊厕之侧,冢墓尸柩之傍,皆悉不可。

夫交合如法,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,仍令性行调顺,所作和合,家道日隆,祥瑞云集。若不如法,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,仍令父母性行凶险,所作不成,家道日否,殃咎屡至,虽生成长,家国灭亡。夫祸福之应,有如影响,此乃必然之理,可不再思之。

六、求子有方

若欲得子者,但待妇人月经绝后十一日、十三日、十五日,择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贵宿日,以生气时夜半后仍施泻,有子皆男,必寿而贤明、高爵也。以月经绝后十二日、十四日、十六日施泻,有子必女,过十六日后勿得施泄,既不得子,亦不成人。

王相日:

春甲乙、夏丙丁、秋庚辛、冬壬癸

月宿日:

正月一日、六日、九日、十日、十一日、十二日、十四日、二十一日、二十四日、二十九日;

二月四日、七日、八日、九日、十日、十二日、十四日、十九日、二十二日、二十七日;

三月一日、二日、五日、六日、七日、八日、十日、十七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五日;

四月三日、四日、五日、六日、八日、十日、十五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二日、二十八日;

五月一日、二日、三日、四日、五日、六日、十二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五日、二十八日、二十九日、三十日;

六月一日、三日、十日、十三日、十八日、二十三日、二十六日、二十七日、二十八日、二十九日;

七月一日、八日、十一日、十六日、二十一日、二十四日、二十五日、二十六日、二十七日、二十九日;

八月五日、八日、十日、十三日、十八日、二十一日、二十二日、二十三日、二十四日、二十五日、二十六日;

九月三日、六日、十一日、十六日、十九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一日、二十二日、二十四日;

十月一日、四日、九日、十日、十四日、十七日、十八日、十九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二日、二十三日、二十九日;

十一月一日、六日、十一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、十六日;

十二月四日、九日、十二日、十三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、十七日、二十四日。

若合春甲寅乙卯,夏丙午丁巳,秋庚申辛酉,冬壬子癸亥,与此上件月宿日合着尤益。  

七、欲有所忌

《黄帝杂禁忌法》曰:人有所怒,血气未能定,因以交合,令发痈疽。又不可忍小便交合,使人淋,茎中痛,面失血色。及远行疲乏来入房,为五劳虚损,少子。且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,令人成病,得白驳也。水银不可近阴,令人消缩;鹿猪二脂不可近阴,令阴瘘不起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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